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遗产分割继承的注意事项是什么?

时间:2018-11-07来源:北京都嘉律师事务所点击次数:

 


 一、遗产分割继承的注意事项

  根据《继承法》以及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<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>若干问题的意见》有关规定,在分割遗产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:

遗产分割继承的注意事项

  1、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财产,除有约定的以外,如果分割遗产,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,划归配偶所有,其余的才是被继承人的遗产。

  2、遗产如果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,遗产分割时,应当先分出既不属于被继承人个人财产、也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他人(包括子女)的财产。

  3、遗产应先扣除被继承人生前所欠的债务或应交的税款。

  4、遗产应先扣除被继承人用合法有效的遗嘱方式赠给国家、集体和他人的财产。

  5、遗产应当先扣除依法应给予法定继承人之外的,依靠被继承人抚养或者对被继承人尽抚养义务较多的人的份额。

  6、遗产应先扣除为胎儿保留的必要的遗产份额。

  7、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,不损害遗产的效用。不宜分割遗产,可以采取折价、适当补偿或者共有方法处理。

  二、遗产分割协议有什么内容

  遗产分割协议,是指依法应当继承遗产的继承人以及有关当事人之间,就遗产分配问题协商一致而达成的书面协议。当两个或两个以上继承人对遗产分配问题一旦达成一致意见时,就应用书面形式确定下来,以免日后发生争执。

  遗产分割协议,一般应包括下列内容:

  1、各继承人和有关人员(如未成年继承人的监护人)的姓名、性别、出生年月日、住址和职业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等。

  2、遗产人(被继承人)的姓名、性别、出生时间、死亡时间和地点等。

  3、被分割遗产的名称、数量、地点等。

  4、具体分割方案。这部分应写详细、明确,不能模棱两可。

  5、如果遗产人生前负有债务,应在协议中写明各继承人应承担的债务份额和偿还方式等。

  6、遗产分割后的交付方式、具体时间及违约责任等。

  7、在继承人当中,如果有放弃继承权或拒受遗赠或已死亡等特殊情况的,也应该写清楚。

  8、其他有关事项。

  9、最后最好要注明“本协议经公证证明后生效”的字样,并注明“本协议一式×份,协议人各执一份,公证处存一份。”

  10、协议的各方当事人亲笔签名或盖章或按指模,并注明订协议日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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